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回顧過去案情,黃季敏遭檢調查出,涉嫌收賄達2067萬元,之後又圖利標案廠商1207萬元,之後檢調兵分多路搜索,於他的家中、辦公室內,查獲400多萬現金、近20公斤價值3000多萬的金條,被檢方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18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中。
黃季敏遭起訴後,認為時任主任秘書葉吉堂、曾姓視察,曾作偽證妨害他名譽,故提出民刑事訴訟,並求償900萬元。刑事部分,2人均獲檢方不起訴;民事求償部分,一二審法院均認定2人並無不法侵害黃季敏的名譽,因此駁回請求,今上訴最高院第三審又被駁回定讞。(編輯:林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