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終結10年婚姻!廣告小妹喊樂見其成 揭離婚只因1理由

▲藝人大S(徐熙媛)和汪小菲宣布終結10年婚姻,對此網紅廣告小妹(凡槿)也提出個人看法,表示自己對於離婚樂見其成。(圖/汪小菲微博)
▲藝人大S(徐熙媛)和汪小菲宣布終結10年婚姻,對此網紅廣告小妹(凡槿)也提出個人看法,表示自己對於離婚樂見其成。(圖/汪小菲微博)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大S(徐熙媛)和大陸富商汪小菲結婚10年,育有1雙兒女,今(22)日突爆出大S已委任律師向法院遞狀訴請離婚,引發外界熱議。而大S稍早與汪小菲透過雙方律師發出聲明,證實兩人和平解除婚姻關係,兩人長達十年的婚姻正式終結。對此,網紅廣告小妹(凡槿)今日也在臉書上點評,指出對於離婚抱持著樂觀其成的態度,甚至分析離婚背後的原因都是雷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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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今日與汪小菲透過律師發布聯合聲明表示,雙方在經過慎重考慮後,決定和平解除婚姻關係,目前正在辦理相關手續,指出兩人在這十年中確實共同度過一段幸福時光,未來將以父母、朋友身分共同扶養孩子,最後期盼外界可以多給予2人更多私人空間。

▲汪小菲。(圖 / 大S微博)
▲大S、汪小菲宣布離婚。(圖/翻攝大S微博)
對此,網紅廣告小妹也於臉書上分享看法,表示自身現今對於離婚相關事件,除了外遇導致外,都是抱持著樂見其成的心態。廣告小妹坦言,結婚的原因百百種,「有人為愛、有人為錢、有人腦子進水」,但她強調「離婚的原因卻是雷同的:追求快樂。」

▲廣告小妹對於離婚樂見其成。(圖/翻攝廣告小妹(凡槿)臉書)
▲廣告小妹對於離婚樂見其成。(圖/翻攝凡槿(廣告小妹)臉書)
短短一篇貼文曝光後,立馬吸引網友們熱議,「勇於結婚,也要敢於離婚」、「不愛了,什麼都可以是理由。這時候:快樂至上」、「結婚跟離婚的理由都是一樣的,為了追求幸福」、「年度最中肯的話沒有之一」、「人生苦短,實在沒必要葬送在痛苦裡」。(編輯:陳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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