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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衛士說,調查報告記錄了2016年至2019年間600多起海外台灣國民被從亞洲、非洲和歐洲國家引渡或強制遣送的案件,在北京的壓力之下,外國政府將這些台灣人強行送往中國。
報告說,遣送國政府通常拒絕台灣代表處提供的援助或聯繫,之後就將台灣人遣送至中國,即便在這些台灣人被送到中國之後,台灣政府官員或家屬依舊無法與他們聯絡。
報告指出,這種強制遣送行為將台灣的公民置於人權遭侵犯的風險之下,而北京藉此為工具破壞台灣主權,也否認其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應有的義務。
保護衛士呼籲,在北京的壓力之下將台灣國民引渡到中國,這種行為應當被明確地視為侵犯基本人權,國際社會應採取立即行動干預。(編輯:沈朋達)1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