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槍擊案 北院裁定黃嫌羈押禁見

▲新店槍手黃姓嫌犯(中),8日從廈門遣返回台。(圖/翻攝畫面)
▲新店槍手黃姓嫌犯(中),8日從廈門遣返回台。(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犯下新北市新店區槍擊案的黃姓槍手,8日晚間18時33分,在刑事局2名幹員押解下,自廈門遣返抵台,但連兩天癲癇發作被送往仁愛醫院救治。北檢今(10)日凌晨以視訊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稍早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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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嫌在11月22日槍殺45歲何姓男子後,多次變裝製造斷點並丟棄犯案槍枝,隨後潛逃至廈門,但因防疫規定而必須入住防疫旅館而落網,他在本月6日隔離已滿14天解除集中隔離,廈門市公安機關決定將人遣返回台;我方刑事局派出2幹員,在8日飛往廈門押解犯嫌,並於當日18時33分返抵台北松山機場。

不過,黃嫌在下機採檢時突然癲癇發作,警方隨即將人送往仁愛醫院救治,檢警也出動6名人力進行戒護,但過不到18小時,又二度癲癇發作,醫師因此評估繼續留院觀察。

北檢昨日晚間派員到醫院對其製作筆錄,並在今日凌晨以視訊方式複訊,訊後將黃嫌依殺人重罪,且有逃亡、勾串、煙滅證據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北院晚間開庭,裁定黃嫌羈押禁見,並在警方戒護下,將人直送台中看守所隔離房。(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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