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涉賄選等罪 國民黨遭連坐罰1.2億

▲中選會統計,截至22日,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妨害他人競選等,對5個政黨連坐裁罰,其中國民黨共151件、遭罰1.2億元居冠。圖為國民黨中央黨部。(圖/中央社)
▲中選會統計,截至22日,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妨害他人競選等,對5個政黨連坐裁罰,其中國民黨共151件、遭罰1.2億元居冠。圖為國民黨中央黨部。(圖/中央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中選會統計,截至12月22日,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妨害他人競選等,對政黨連坐裁罰,共開罰5個政黨,其中國民黨共151件、遭罰1.2億元居冠,民進黨遭罰34件、29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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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列席,審查中選會及所屬111年度預算案。

根據中選會書面報告,從101年4月3日起,按季將候選人資料電子檔及所涉罪名函請法務部將符合要件的確定判決案號函送中選會,中選會據以檢索下載確定判決書後,再轉知所屬選委會辦理後續連坐裁罰。

中選會表示,截至110年12月22日止,總計裁罰190件,包括對投票權人行賄罪141件、虛偽遷徙戶籍以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46件、對具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賂2件、妨害他人競選1件。

中選會指出,國民黨遭連坐裁罰151件、裁罰金額1億2306萬5000元,民進黨遭罰34件、2970萬元,親民黨3件、410萬元,大道慈悲濟世黨1件、50萬元,無黨團結聯盟1件、115萬元。(編輯:謝佳珍)1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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