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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表示,這位李姓義務人自107年度起多次未繳納ETC通行費與路邊停車費之交通罰單,累計超過1千餘筆,違規情節重大,經移送機關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與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薪資與存款均執行無著,另經桃園分署多次催繳均未繳納後,即查封李姓義務人名下5筆位於桃園區莊敬路二段住宅區內之土地,其中1筆土地係面臨馬路的水泥地停車場,價值不斐,土地雖為持分,但經鑑價後5筆土地價值高達250萬元。
桃園分署表示,李姓義務人知悉所有土地被查封後,持續向桃園分署表示願意繳納請求暫緩執行,然卻多次爽約未按約定期日提出清償計畫,桃園分署為維護公權力,已定於111年1月4日「123聯合法拍會」進行第一拍,如李姓義務人屆時仍未清償1千餘筆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單,將以不動產拍賣所得清償,以維護國家債權之實現。
桃園分署呼籲欠繳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單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存、扣薪、拍賣車輛或不動產,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