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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中國大陸稅局如何稽查資金流?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指出,主要透過金稅3期與大數據的分析及金稅4期的聯網核查,偵測出異常的交易態樣,常見的狀況包括一、資金收付頻率和金額與企業規模不相匹配;二、企業經營範圍與資金收付流向明顯不符;三、短期間內對相同的收付款人有頻繁的資金往來;四、有意化整為零,規避大額支付交易的監測;五、個人銀行帳戶短期內累計100萬人民幣以上的現金收付。
其實,私帳戶的資金進出都存在風險。就華東與華南地區稅務案例來看,都是從私帳戶支出面稽查。徐曉婷說,除了薪資之外,也常見利用私帳戶支付佣金、福利支出、股東往來或跨境換匯,牽涉扣繳稅務責任及換匯風險。若再進一步稽查私帳戶的資金來源,恐引發企業短漏報收入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與附加稅費的稅務風險。
依照中國大陸的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若企業未盡扣繳責任,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0.5倍至3倍的罰款;若企業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0.5倍至5倍的罰款。
因此,徐曉婷提醒,這兩案例並非單一事件,中國大陸稅局利用大數據及聯網核查等科學方式稽查,從私帳戶追蹤到公帳戶的案例經常發生,除了補繳稅款外,還要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罰款,構成犯罪事實,甚至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建議中國大陸台商依法合規交易及資金流轉,避免暴露於風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