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那個方丈是?

Ellen

就算你從來沒看過《食神》,但這句台詞早在社群間成為經典:「得罪了方丈還想走,沒這麼容易。」不過你會不會很好奇,方丈是哪位,為什麼不能得罪他?方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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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一詞來自佛教,指寺院管理者和領導者,又稱住持。古代印度出家人的僧房都是以邊長一丈的四方形作為居住的空間,所以稱為方丈室或丈室。佛教傳入中國之後,逐漸成為禪宗寺院對住持的尊稱。住持,原為「久住世間護持佛法」,後來專指掌管寺院一切大小事務,監督眾僧,向大眾說法的主僧,也是寺院的主人。這也是為什麼當史提芬周準備要離開時,十八羅漢要跟他說「得罪了方丈還想走。」因為主人沒准許他離開,怎麼可能走得了。

雖然這樣看起來方丈(住持)的權力很大,可以自己說了算。但實際上關於全寺眾人的事情,需要召集幹部已公開討論的方式共同決定。而且方丈(住持)最重要的職責在於做所有僧人的表率楷模,每天都要對大眾說法,引導學習解除迷惑。

方丈說法
方丈說法
那麼需具備什麼樣的資格才能成為方丈(住持)呢?首先當然要是一位僧人才行,不然莫名其妙來了一位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來管理,不僅其他僧人不服,信眾也會因此降低忠誠度。最重要是有一顆服務大眾的心,否則就算通透佛法教義也無法帶領眾人。

方丈(住持)的誕生來自全寺僧侶公開推舉,除了上述條件還必須行為舉止端正廉潔、德高年紹的僧人。古代大家選完之後還要跟政府報到獲得同意,才能正式成為方丈(住持),如果方丈(住持)做了失德的行為,政府可直接罷免。現在的方丈(住持)不用官方許可,只要全寺通過就可以。想知道誰是方丈(住持),重要法會慶典時,在長袍外披上紅色袈裟那一位就是喔!

方丈
方丈
另外方丈(住持)有三件事不能做:不要怕寺務繁忙、對外攀關係、遇到是非閒事不要爭辯,把持這些原則才能夠處理內外大小事,否則容易被誘惑,判斷事物時就會被這些外在因素影響,失去公平公義。

資料來源(點擊文章名稱有傳送門唷!):

維基百科-住持
全國宗教資訊網-方丈(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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