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建設處長涉及歧視移民 內政部認定事證不足

▲從香港移居台東的居民胡梓康控訴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曾嗆他:「滾回香港」,讓他向內政部申訴許瑞貴歧視,但內政部審議認定事證不足,胡男權益並未受侵害。 (圖/翻攝自許瑞貴臉書)
▲從香港移居台東的居民胡梓康控訴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曾嗆他:「滾回香港」,讓他向內政部申訴許瑞貴歧視,但內政部審議認定事證不足,胡男權益並未受侵害。 (圖/翻攝自許瑞貴臉書)

記者賴正琳/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隨著新南向政策的發展,越來越多新住民移入台灣,安居樂業的同時,也有許多人權問題值得關注。台東縣政府在太平溪右岸興建「一路通」水防道路工引案外案,從香港移居台東的居民胡梓康控訴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曾嗆他:「滾回香港」,讓他向內政部申訴許瑞貴歧視,但內政部審議認定事證不足,胡男權益並未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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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回溯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7時20分許,建設處長許瑞貴到一路通光明路段勘查工程,胡梓康指稱,跟許瑞貴在討論陳情書事宜時,許瑞貴竟向他恫稱:「你們香港人回香港,罵你們的政府,去罵共產黨,來到台灣寫什麼陳情書,這裡是台灣不是香港。」 

胡梓康認為此語令他心生畏懼,向台東地檢署提告許瑞貴恐嚇,但檢方偵查此案,認為原告所告事實嫌疑不足,無須傳喚被告許瑞貴,即足以認定行為不成立,上個月逕為不起訴處分。 

胡梓康另透過移民署向內政部提起「居住台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內政部召開「居住台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審議小組第26次會議」,經出席委員充分討論後,作成不成立的決定,理由是申訴理由事證不足,不足以認定為歧視,也未能認定胡因此導致相關權利受侵害。 

而台東檢方偵查此案,認為原告所告事實嫌疑不足,無須傳喚被告許瑞貴,即足以認定行為不成立,逕為不起訴處分。根據許瑞貴的說法,他從頭到尾沒說過「滾回香港」這種字眼,他當下只回應,「你敢對香港或大陸這樣講嗎?」在被胡控告後,他已反提誣告及妨害名譽,此案目前仍由檢方偵查中,而此案亦引起網友們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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