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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梓康認為此語令他心生畏懼,向台東地檢署提告許瑞貴恐嚇,但檢方偵查此案,認為原告所告事實嫌疑不足,無須傳喚被告許瑞貴,即足以認定行為不成立,上個月逕為不起訴處分。
胡梓康另透過移民署向內政部提起「居住台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內政部召開「居住台灣地區之人民受歧視申訴審議小組第26次會議」,經出席委員充分討論後,作成不成立的決定,理由是申訴理由事證不足,不足以認定為歧視,也未能認定胡因此導致相關權利受侵害。
而台東檢方偵查此案,認為原告所告事實嫌疑不足,無須傳喚被告許瑞貴,即足以認定行為不成立,逕為不起訴處分。根據許瑞貴的說法,他從頭到尾沒說過「滾回香港」這種字眼,他當下只回應,「你敢對香港或大陸這樣講嗎?」在被胡控告後,他已反提誣告及妨害名譽,此案目前仍由檢方偵查中,而此案亦引起網友們的熱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