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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泰國稅務局也公佈了一份手冊,列出適用加密貨幣和數字代幣的新稅收規則。根據新規定,來自加密貨幣的收入將可作為資本收益進行報告,並允許交易者用同年的收益來抵消其當年度損失。
加密貨幣的使用在泰國越來越興盛,去年11月該國數位資產交易量就高達2510億泰銖(約新台幣2110億元)。然而,考慮到數位代幣的波動性將為買家和賣家帶來風險、為市場增添不穩定性,泰國銀行(The Bank of Thailand)和泰國經濟部正研擬新規,防止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被用於支付一途,預計於2月下旬正式推動,新規定預計將影響不少投資加密貨幣支付的泰國企業。
除了泰國,不少東南亞國家也都對比特幣交易進行控管,包括汶萊、印尼和馬來西亞近年都祭出類似措施;就連在比特幣相當盛行的新加坡和越南,央行也都不允許比特幣支付。
一間泰國證券交易公司分析師Terdak Thaweethiratham指出,「泰國銀行的監管勢在必行,因為央行有責任降低風險並維護國家金融穩定;但同時,我們無法避免日新月異的金融科技以及區塊鏈和比特幣的使用,所以我們只希望規則是靈活的,對所有市場參與者都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