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妹夜店喝醉遭「撿屍」多人運動 清醒後崩潰怒告4男

▲台北市一位年輕女子在夜店醉倒,被男子被帶回家後遭到性侵,清醒後憤而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一位年輕女子在夜店醉倒,被男子被帶回家後遭到性侵,清醒後憤而提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位20多歲的年輕女子,2020年8月間與潘姓男子相約在夜店狂歡,之後鍾姓男子、巫姓男子、林姓男子也一起加入飲酒作樂,到了凌晨女子醉倒不省人事,潘男便將所有人一起帶回家過夜。不料巫男與林男起了色心,趁女子意識不清性侵得逞。女子清醒後憤而提告,法官鑑於2男事後已有悔意,且之前並無前科,酌情判處2男各1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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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年輕女子與其他女性友人一同前往夜店,但一夜狂歡後友人紛紛先行離開,最後留下女子醉倒,便被潘男連同鍾男、巫男、林男一起帶回家休息。巫男表示,只是想說先把大家帶回家小憩,等人酒醒後再各自離開,沒想到巫男與林男卻起了邪念,趁其他人熟睡時,性侵女子,玩起床上「多人運動」。

女子當時意識不清,並未抵抗,還不時發出激情聲,結果鍾男被吵醒,目睹活春宮大吃一驚,趕緊打電話給女友。女友叮嚀鍾男馬上離開免得惹禍上身,鍾男便立即離去。

女子清醒後十分崩潰,認為屋內4人都有佔自己便宜,憤而對4人全部提告。不過鍾男拿出自己與女友的通話紀錄,強調自己當時便已離開並未加入性侵;而潘男則供稱自己全程都在熟睡,根本不知發生何事。

由於女子身上僅有採集到巫男與林男的DNA,故鍾男與潘男最後都獲得不起訴處分。而巫男與林男則坦承犯行,並向女子道歉,表明願意賠償,想要和解但遭到拒絕。法官最終審酌兩人已有悔意,且並無前科,從輕判處2男各1年8個月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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