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討論移工留才方案 不訂專法擬修行政命令

▲勞動部擬規劃「移工變移民」。(圖/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擬規劃「移工變移民」。(圖/報系資料照)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面臨國內勞動力緊缺、未來少子化等趨勢問題,勞動部規劃「移工變移民」計畫,擬透過修訂行政命令,讓在台工作滿6年、技術達到一定門檻、符合一定薪資水準之移工申請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再工作滿5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行政院將於今(17)日召開院會,討論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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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部初步規劃,移工在台工作滿6年、符合相關條件者可取得「中階技術人力」身份,但這些移工還不是「移民」,依然要透過雇主的聘僱許可才能在台工作,由於聘僱許可每3年要申請一次,因此就算轉換身份後,在可申請永久居留前,若遇到期滿未獲雇主續聘或轉換工作,仍要面臨期滿歸國。目前在台工作滿6年之移工粗估18萬人,預計將於方案上路後首波受惠。

此外,由於產業移工與社福移工適用之法規不同,前者受《勞基法》保障、後者則適用《就業服務法》,再加上技術認定標準不同,產業移工有相關證照標準認定,家庭看護工則以看護訓練為主,兩者薪資水準也不同,因此在留才的標準上預計也會有所差異。

據悉,行政院已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處理外籍白領留才問題,但針對藍領移工的部分,將不會訂立專法,也不考慮修訂先前推出的「新經濟移民法」,而擬以行政命令修訂的方式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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