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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該文章是蔡福明於2018年9月6日以idcc帳號登入PTT發文爆卦,文章發表後,楊蕙如當晚就要求網軍「推高調」,透過LINE群組指示群組成員將文章推波助瀾,涉犯侮辱公署罪。
台北地院認定,楊蕙如是網軍業主、下線蔡福明招攬網軍帶網路風向,群組成員平常依楊女指示「推」、「噓」、「酸」、「幫高調」,且網軍最高可領1萬元等,認定楊、蔡二人為共同正犯,各依侮辱公署罪的最高刑度判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2人提上訴後,因該罪廢除,高院改依共同犯侮辱公務員執行之職務罪,各處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