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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經歷,則讓原PO無奈大嘆「雖然人員是依規定行事但是不懂高鐵為什麼一定要堅持,『紙本』在學證明⋯學生證沒有註冊章又不是學生願意的」。
但貼文曝光後,反而引起眾人傻眼留言,「其實官網上都有公告,如果要買學生票請遵守規則,且在學證明是可以用電子版的」、「其實他們的網站都有寫~我都照著做沒被罰過,畢竟這本來就是他們給的優惠,照著遊戲規則走吧」、「買票的時候都會提醒吧!要省錢就照著人家的規定來吧」。
甚至有內行貼心建議,「現在可以用電子版噢」、「我今年一月的時候也剛好被查票,我是下載學校的在學證明在手機相簿裡面,查票的時候出示在學證明截圖跟學生證就過了喔」、「我之前問過站務人員,電子檔是可以的,只是要先載下來」。
根據高鐵官網規定,購買學生票者乘車時應攜帶本人實體學生證正本以備查驗,並強調「網路查詢學籍證明恕不適用」,違反者高鐵得加收票價差額之50%違約金。另外,也要提醒民眾,自2021/3/22起,若無當學期註冊章或免蓋註冊章之學生證,須合併出示當學期「在學證明正本」作為輔助證明。前述輔助證明如須採用電子版方式,請務必於進站前先行下載備查,查驗票當下恕不受理以網路連線登入系統查詢學生身分證明。(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