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酒駕者提名標準?民眾黨:僅適用初犯且超過10年者

▲民眾黨秘書長謝立功(左二)1日在中央委員會議後進行轉述,宣布民眾黨將放寬酒駕者提名為參選人的相關規範。(圖/記者丁上程攝,2022.03.01)
▲民眾黨秘書長謝立功(左二)1日在中央委員會議後進行轉述,宣布民眾黨將放寬酒駕者提名為參選人的相關規範。(圖/記者丁上程攝,2022.03.01)

記者丁上程/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黨今(1)日中午召開中央委員會議,會後由秘書長謝立功轉述會議相關內容。其中針對涉犯酒駕就不得成為民眾黨提名人的部分,謝立功表示未來將會有所微調。其中針對初犯、未違反公共危險罪,且臨檢當下並未拒測,犯行時間超過10年者,將被視為條款中的例外,還是能夠被民眾黨提名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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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中央委員會議後,謝立功出面召開記者會進行會後轉述。其中針對黨內提名人的酒駕相關規範,謝立功表示,經過選決會討論過後認為應當有所調整,因此增列「酒駕不予提名例外規定」條款,只要酒駕者為初犯,且當下未違反公共危險罪等相關刑責,且並未拒絕酒測,只要犯行超過10年以上,還是能為民眾黨所提名。

謝立功表示,外界對於民眾黨候選人的酒駕規範與標準都相當關注,不過也有黨內人士認為現階段的酒駕規範太過嚴格。「是不是吃薑母鴨、燒酒雞也涉及酒駕,就不能被民眾黨提名?」謝立功強調,現階段民眾黨的規範比中選會還要嚴格許多,因此認為條文可以適度修正。

現場記者也詢問,民眾黨的「酒駕零容忍」政策,遭到網紅四叉貓嘲諷變為「一容忍」?對此謝立功回應,原則上不希望提名者有酒駕行為,但考量更生人概念,民眾受到行政處罰也算是被懲罰過。謝立功強調,僅容許初犯且至今超過10年者才能有所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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