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翁柏宗指出,華視是公廣集團,應該要有更好的表現,也背負更高的期待,而無線電視台都是關鍵基礎設施,對於訊息傳遞正確性,應該要有更高的標準!下午已派員帶隊赴華視進行調查,也請該台自律委員會開會討論改善措施,日後也將要求華視經營階層到NCC陳述意見,委員會將裁處必要的處置。
NCC內容處處長黃文哲表示,此事件委員會已經有共識,處理的部分將由副處長帶隊及法律事務處,一起到華視執行行政調查,目前誤播的內容NCC認為涉及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二項第三款,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最重可裁罰200萬元,後續將啟動程序,由內容處和執行委員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