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指控,孫幼英因「國信食品」積欠銀行3.91億元,為避免國信在新店的土地被法拍而與鍾素娥合謀,藉口大飲公司需增設中南部轉運中心,於2018年6月大飲董事會中決議,用4億元購買台南佳里、高雄湖內的土地,但還沒過戶就已支付98%價款,並支付逾300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好讓國信開票還債。
未料,國信沒將銀行訴訟裁判費、債務尾款共1.5億元計算進來,孫、鍾又於同年8月以相同手法,再讓董事會通過2.4億元購買新北新店的土地,簽約後即轉匯1.55億元給國信。
除購地、借貸案外,孫幼英還被查出,自2013年至2019年3月間,涉以不實發票,侵占大飲1億多元挪為私用。檢調於2019年間發動搜索,調查後認定孫女、鍾女掏空共逾8.8億元,依《證交法》起訴。
2020年10月,新北地院判孫幼英9年6月、鍾素娥7年6月,案件上訴二審,高院維持相同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