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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平台PChome 24h購物表示,「會持續配合政府政策,遵守相關規範。」。博客來針對此法案回覆:「如有收到正式規範,將依照主管機關指示辦理。」
律師:網紅帶貨、團購媽媽等都必須遵守
包盛顥律師表示:「《商品標示法》從民國100年實施以來一直都有爭議,主要爭論的內容在於『網路上販售的商品到算不算是這部法律能夠適用的範圍』,這次立法明文修正網路販售也適用《商品標示法》,此舉對於網購消費者來說資訊的對稱和取得有大幅度幫助,避免購入有爭議的商品。」
包盛顥律師也特別提醒,此法案的施行涵蓋的範圍很廣,不僅大型網購平台,包含像是網紅團購帶貨、團購媽媽在網路上開團都必須遵守,且罰則也很有警示效果,除了可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緩,同時政府單位有權力在網站上公告違反《商品標示法》的業者及負責人資訊,「對於業者的自我管制,和政府監督力道都會有大幫助。」
另外,七德律師事務所曾韋綸律師認為,《商品標示法》納管網路平台,此法主要立意就是「清楚標示」,對於消費者來說會有一定的幫助,同時執法機關可以有法源的依據去查辦,但如果想要因此避免購入有爭議的產品,曾韋綸律師直言:「應該不會有太大幫助,通常有爭議的產品很少會在大型網購平台上出現,商品標示法就是拿來規範守規矩的人,有心要騙還是擋不住。」
▲天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包盛顥律師。(圖/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