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一案拆2次告 法院判羅智強免賠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再被駐日代表謝長廷提告求償,法院判免賠。(圖/NOWnews資料照,羅智強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再被駐日代表謝長廷提告求償,法院判免賠。(圖/NOWnews資料照,羅智強辦公室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羅智強3年前評論駐大阪辦事處長蘇啟誠輕生事件,在臉書批駐日代表謝長廷是「會掉淚的鱷魚」等語,謝提告求償100萬元但敗訴確定,謝再指羅刻意省略「如果」2字、扭曲語意,再向羅求償80萬元。台北地院今(4)日再判羅智強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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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2日,羅智強在臉書發文指,關西事件發生後,「民進黨為謝長廷護航『駐日代表管不到大阪辦事處』、「謝長廷也把所有的責任推給大阪處」、「全天下有這麼厚臉皮,這麼沒有擔當的駐日代表嗎?」等語。謝長廷認為,羅智強的發文侵害他個人名譽,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期間,羅認為,蘇啟誠輕生與公共利益有關,是可受公評事項;謝長廷將他評論蘇啟誠的發文分成2案提告,坦白講,謝的心態真的有點小鼻子小眼睛,用法律上的騷擾,浪費司法資源。

▲駐日大使謝長廷
▲駐日大使謝長廷。(圖/NOWnews資料照)
法院認為,羅智強貼文沒有故意扭曲或變造謝長廷的言論,且貼文也有引用媒體報導,觀諸貼文內容有一定脈絡可循,無法認定羅是惡評論;另外,當時各大媒體、社會輿論不斷討論關西機場事件、蘇啟誠輕生案,政府須探究發生原因和始末,此二事件不僅涉及我國外交層面問題,更需判斷政治、行政責任歸屬,屬於可受公評之事,也屬於適當評論範疇。

法院認為,謝長廷長期活躍政壇,是海內外知名政治人物,且目前身為駐日代表,對於羅的言論應有所容忍,認為謝長廷主張羅智強言論侵害名譽權無理由,判謝長廷敗訴,羅智強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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