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居住正義等8項列入改善

▲法務部替行政院編寫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圖/NOWnews資料照)
▲法務部替行政院編寫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法務部耗時近4年,替行政院編寫的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今(5)日發表,包含:居住正義、氣候變遷與人權、數位人權、生命權保障等8項人權議題,並擬定具體改善的行動及應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確保落實改善相關人權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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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世界各國早已陸續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作為推動人權業務的重要依據,而台灣雖已實施兩公約,但因沒有制定整體性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使得缺乏整體人權政策指導綱領。

行政院自2018年下半年指示法務部擔任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幕僚機關,在政務委員羅秉成、林萬億共同邀集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召開多次會議,盤點應優先推動、促進、保護的8項重大人權議題。

1、強化人權保障體制:行政院成立人權專責單位,由上而下整合跨公約、跨部會之人權業務。

2、人權教育:建立人權教育監測與成效評估機制,改善我國人權教育重量不重質之問題。

3、平等與不歧視:制定綜合性平等法,澈底解決禁止歧視規定散見於各項法規之現況。

4、生命權保障:青少年自殺為全球公衛問題,交通意外事故死亡亦為我國重大公共安全問題,故就該二問題提出解決對策,以落實生命權保障。

5、居住正義:全面研議及盤點居住權保障政策,完備相關法規及措施,落實居住正義。

6、氣候變遷與人權: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並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持續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以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之衝擊。

7、數位人權: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件層出不窮,為杜絕此類案件,行政院立即修正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規,並強化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

8、難民權利保障:將難民庇護機制法制化,明確相關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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