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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再度調整居家隔離政策,今日起確診者同住密切接觸者居隔由原本「3+4」改為「0+7」,只要對象打滿3劑疫苗且快篩陰即可出門,只是不少民眾開始擔心若未來不需隔離,拿不到隔離通知書就無法請領防疫險理賠,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當確診個案上自主回報系統時,若勾選「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將被列為「7天自主防疫」對象,就不會收到居隔通知單,但若針對已施打3劑疫苗又想採取「3+4」方案者,可不勾選該選項,即投保防疫險民眾仍有機會請領隔離補償金。
面對防疫政策不斷放寬,產險業者認為如果拿不到隔離通知書,保險公司理賠上沒有依據,保單就不會理賠,同時,因目前只有打2劑者須隔離,非確診者要申請理賠,產險公司將比對健康存摺的注射紀錄。另也傳出有產險業者覺得,如果保戶自願繼續接受隔離,在保險理賠的原理上,將視為「故意行為」,產險業者不會給付隔離補償。
對於若勾選維持「3+4」居隔防疫險賠不賠?金管會保險局今日定調要賠,因為多數契約明文記載傳染病防疫法第48條規定,今日同住親友一定跟確診者有接觸,符合第48條規定,因此,「3+4」是基本原則,只是新增選項「0+7」,所以拿到隔離通知書就代表接受「3+4」居隔,沒有所謂「小黃卡」問題,因此,若維持「3+4」,保險業當然就要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