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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黨團表示,支持涉及國務機要費的案件當事人,在司法程序上爭取自己清白的權利。但反對為個案提出普遍適用的修法提案,而過去特別費的修法業已立下修惡法令之前例。此次修法無疑是再次犯下相同的錯誤。
時力指出,今天黨團也提出修正動議,提案維持原條文,但遺憾的是在執政黨委員強力護航及代按表決器的偽造文書行徑下,遭到否決,而執政黨團版的「會計法第99之1條」修正動議,順利通過,此提案修法除已再度創下惡例之外,代按表決器的強勢護航動作更是讓法案通過的過程充滿爭議。
時力黨團主張,執政黨應懸崖勒馬、公開道歉,並由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通過「會計法第99之1條」之決議,提請立法院覆議。莫讓如此爭議的法案及審議的過程,大開民主倒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