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香港仍可實施「普選」特首目標

▲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說,只要滿足基本法第45條的要求,香港仍然可以實施特首普選的目標。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說,只要滿足基本法第45條的要求,香港仍然可以實施特首普選的目標。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31日電)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今天說,只要滿足基本法第45條的要求,香港仍然可以實施特首普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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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昨天在北京接見香港候任特首李家超時,提及要長期堅持香港的新選舉制度,林鄭月娥今早對此表示認同。

她回覆記者有關提問時,指習近平一語中的,說法清晰,認為有需要繼續堅持新選舉制度。

她說,香港回歸後經歷很多挑戰,或多或少都是因為香港的選舉制度未臻完善,選舉制度無法確保「愛國者治港」,於是有些「不愛國者」甚至是勾結外國、外部勢力的人,通過選舉進入政治體制,從而做一些破壞行動。

她質問,有甚麼理由一個地方議會議員在宣誓效忠香港特區及擁護基本法之後,卻邀請外國政府制裁香港,且不單是制裁官員,而是制裁這個地方,令700萬港人受影響。

她說,所以,完善選舉制度要堅持下去。

但林鄭月娥說,基本法第45條仍在,只要滿足當中要求,香港仍然可以實施特首普選的目標。

基本法第4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在「反送中」運動之後,中國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改變了選舉委員會、特首和立法會的選舉方式,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其後港府立法實施。

新的選舉制度訂定「愛國者」標準,比如真心維護中國國家主權及維護國家和香港制度等,在這些標準的規範下,泛民主派人士大都被排除在選舉之外。(編輯:呂佳蓉)1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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