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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警察局今天發布訊息表示,日前接獲檢舉指鳳林分局偵查隊潘姓副隊長疑協助友人運送國有漂流木,涉違反森林法等罪嫌,警政署接獲檢舉後,即展開調查,發現涉案人員為刑事警察人員,熟稔犯罪偵查技巧,明知此為犯罪行為不予取締,甚至予以協助,因此依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政署將持續落實員警法紀觀念宣導,從「預防發生」、「整頓風紀」兩方面雙管齊下,以端正員警風紀,塑造優質警察形象。
全案為去年12月份沈姓主嫌侵占漂流木案件,保七總隊巡查監控時,發現光復鄉的林木遭盜採,同行有一輛鳳林分局的警用偵防車,追查下掌握潘男及其他同夥行蹤。(編輯:陳仁華)11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