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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曾於2020年召開諮詢會議,會中一致肯認,我國有制定稅務事件審理專法的需要,以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引進「總額主義精神」所生相關實務疑義與未解問題,並於2021年委請稅法學者,就稅務行政訴訟事件的特殊性及專業性、外國立法例及實務運作,予以分析研究,提供具體建議條文,作為研擬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的參考基礎。
司法院表示,8日召開的委員會,是在既有的共識與研究基礎上,進一步研議《稅務事件審理法》草案的具體條文,以優化稅務審理制度,保障納稅者合法權益,並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