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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遭遇也讓原PO傻眼「是怎樣?所以我要超過徐娘半老的年齡,單身到不能生了的年齡,面試才會過?台灣的中小企業怎麼了?」
不少上班族看完也紛紛搖頭回應「有遇過說兩年內不能結婚的公司,他怕你請太多假,婚假、孕假什麼的」、「還有問何時結婚咧」、「如果有錄音錄影存證,可向勞工局申訴」、「有些奇葩公司、工廠、餐飲業都會無腦以星座、生肖、血型...等等破理由徵人,已婚的怕你不以公司為重,未婚的怕你結婚,也許這些人都是孤寡到老死,才會有荒謬的理由」。
事實上我國《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若違反則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