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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鎮警分局平鎮派出所訊後,依殺人罪將邱家父子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向法院聲請羈押,18日晚間,桃園地院認邱男涉犯殺人、重傷害致死罪嫌重大,且此等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之重罪,依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之人性,有相當理由認為他有逃亡之虞,與同樣涉案的邱父供述有異,可認有勾串之虞,因此裁准羈押禁見;而邱父因僅持掃帚朝倒地湯男臀部攻擊2下,是否足以致命有待斟酌,經考量其已77歲,最終裁定邱父交保並限制住居。(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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