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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保局發布新聞稿表示,5月邀集飲料店業者會商,預定12月1日起實施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與會業者多數皆願意配合政策執行。
環保局表示,同步至轄內連鎖及非連鎖飲料店逐店宣導,讓業者在正式實施前的緩衝期,把庫存的一次用塑膠飲料杯消化掉,並儘早評估使用可替代材質,或提高優惠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以及考量建立循環杯借還系統等,減少一次用容器的產生。
環保局說,繼7月1日起執行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享5元以上價差優惠後,12月1日起全市2206家飲料店限制使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PLA杯),預估每年可減少超過7600萬個一次用塑膠杯,減少912公噸塑膠使用量。(編輯:李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