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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事後表示,「我承認對今天發生的事情感到非常難過...沒有人看到我拿錢,也沒有人看到我數錢…但如果這是結論,就把結果交由上帝審判吧!」雖然羅斯瑪的律師向法院求處一天監禁,但是檢方則提出「最高刑期,或是接近最高刑期」的監禁。
檢察官認為,羅斯瑪利用權勢向業者索賄1.875億令吉(約12.5億台幣),並向取得該項標案的公司主管那裡索賄650萬令吉(約4400萬台幣)。
不過,羅斯瑪反認犯罪,並強調自己是被前助理以及參與該政府工程計劃的官員和員工誣陷。
過去納吉就曾因為和妻子羅斯瑪的生活過於豪奢屢屢遭到批評,納吉在2018年大選落敗後,夫妻兩人就成為新政府打擊貪腐的重要目標。
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因涉及在任內對「一馬發展公司(1MDB)」挪用大筆資金,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及2.1億令吉,於8月23日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