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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在記者節時提出,數位發展部應該即刻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蔣萬安說,在部分歐盟國家以及澳洲等20多國,努力要求Google和Facebook為新聞付費,讓媒體有新的轉機跟生路;Google在今年5月11日宣布與300家歐盟新聞業簽訂協議,同意付費給新聞媒體。Facebook同樣願意支付費費用給法國報社,而台灣政府卻毫無動作。
蔣萬安指出,台大新聞所林照真教授、政大法學院王立達特聘教授等學者聯合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並建議由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但卻傳出執政黨對這個議題冷漠以對,讓新聞從業人員寒心。
蔣萬安強調,台北是數位內容產業的集中地,身為首都市長參選人及立法委員,我要求政府儘速推動立法,要求國際大型網路平台向數位內容產業支付內容授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