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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信義房屋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今年3月台北地院裁定懸掛該字樣的實體廣告看板均須下架,今年7月高等法院也進一步做出民事裁定,明確指出,若任由永慶房屋夾帶刊登抹黑用語之廣告,確實有打擊競爭對手的嫌疑,可能造成消費者誤認,導致信義房屋商譽及營業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因此,不只是實體看板必須下架,有同樣字樣的電視、網路等銷售廣告,也都不准再曝光。
為排除侵害,信義房屋也針對惡意競爭的舉動提起民事訴訟,永慶房屋吞下二連敗後,9月15日台北地院判決指出,被告永慶房屋應將實體廣告看板中「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樣移除,不得再以任何方式重新懸掛,亦不得在電視、網路影音媒體、報章雜誌、文宣傳單、建築外牆看板上夾帶「黑心信義」、「黑心信義還我錢來」、「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等字樣。
法界人士分析,針對前兩次假處分裁定後,其餘尚未拆除的抹黑看板部分,最新法院判決出爐後,永慶將面對全數下架之結果,信義房屋形同全部勝訴。信義房屋指出,永慶房屋長期刻意忽略自身消費爭議,卻屢以烏賊戰抹黑同業,意圖模糊焦點,此種操作方式卻已經嚴重破壞消費者對業界信任,即使非信義房屋的同業也不堪其擾,去年早已針對《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新增多款禁止事項,包括「以毀損他人名譽或信用為目的,散布其他經紀業所涉爭議事件,包含利用第三人為之」等條文,目的就是希望藉此要求同業自律,共同維護產業形象,而該條文日前也已通過內政部備查,正式上路。
針對此次判決,信義房屋也表示,盼能透過產業自律,以及司法介入,確實遏止產業亂象,還給消費者乾淨、不受誤導的不動產交易市場。
針對上述司法裁決結果,永慶房屋再次強調,透過廣告看板澄清《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乃因長期受到抹黑、影射為該粉絲團經營者所為合法自衛、自辯之權利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