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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適應稱,根據110年10月5日的回函,黃國昌可能沒有看清楚下一段是,「考量本案土地前因人民陳情行使共有土地優先承購權利委託貴署『辦理公開標售在案』,基於信賴保護及誠信原則,並符合『眷改條例第一條規定宗旨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改善都市景觀之精神』,故請貴署續行辦理估價作業,俟完成估價後另案委請辦理公開標售。」一切依法行政,並無施壓。
「黃國昌先生、你可能攻擊錯對象了。」蔡適應強調,辦公室一切符合法律的規定,自己並沒有參與本案的規劃及標售。當初107年地主來找他陳情,是說從103年104年就決定要拍賣,但程序延宕,地主希望能依法辦理,不要延宕;另外,辦公室也要求依法辦理,不要延宕。 這些人和他並沒有任何的關係,這是國防部推動的政策內容,包括主計總處、政戰局、國產署,都已登錄在案,且從105年就要進行標售,不能與標售的細節搞混在一起。
蔡適應表示,黃國昌時任立委時也在財政委員會,可以主張這個案子有不同的想法,不解黃為何特別在選舉前,用莫須有的內容來指控他。
至於是否對不實指控提告,蔡適應說,希望把事情說明清楚,讓黃國昌知道,國產署後續的細節自己並沒有參與,辦公室也沒有參與,僅是擔任立委接受人民陳情,重申「黃國昌先生搞錯對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