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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今發佈「許淑華碩士學位論文疑似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審定結果說明,指該案由經營管理學院組成「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完成審定程序後,認定許淑華的學位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許淑華應於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
校方表示,8月4日起陸續接獲具名檢舉許淑華碩士論文疑似抄襲案件,教務處8月12日完成形式要件審查,正式成案並發函經營管理學院,經營管理學院於10天內由院長召集,聘任3位校外學者專家(其中包含一位具法律背景)、2位校內教授組成審定委員會,共召開4次審查會議,期間指導教授、許淑華及謝百傑除提出書面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並出席審查會議、進行口頭說明及答詢,逐字稿均經當事人確認簽名。會議過程全程錄影,委員均簽署保密和迴避聲明書,且針對各自專業領域提出報告,過程嚴謹。
審定報告內容指出,經審視許淑華學位論文(共計227頁)與關係人研究報告(共計32 頁)兩者內容、章節之安排,及其論文核心包含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訪談資料分析及研究發現等,皆有差異。此外,許淑華學位論文完成於謝百傑研究報告公布之先。
基於審定委員之共識決,判定該論文之原創應屬許淑華,惟許淑華的學位論文仍存有引用瑕疵情事,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因此審定委員會依權責做出「許淑華於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