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忠孝所所長潘福良表示,警方到達後,一位陳姓男子承租客開門,警方先行盤查其身分,發現陳男竟為地檢署所發蘇男遭竊提袋內有兩支哀鳳手機、1個皮夾、現金約4000元,損失共計約5萬元。布之詐欺通緝犯,當場將陳男逮捕。隨後發現屋內還有另外三名友人在場,在場員警直覺事不單純,遂詳加調查是否與竊盜案有關。
在盤查過程中,另一名簡姓男子,在欲拿出證件予警方查證身分時,竟還從口袋掉落一包毒品海洛因,警方也當場依現行犯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房間天花板內發現蘇男遭竊的手機,一名李姓男子才向警方坦承,其行經蘇男的機車時因起了貪念,就順手將該提袋竊走,當警方來詢問時,情急之下才將提袋藏於出租套房的天花板內,以躲避警方查緝。
潘福良也指出,警方於該案盤查過程中查獲詐欺通緝犯1名、毒品現行犯1名、竊盜現行犯1名,經蘇男報案後於2個小時內,即將所有遭竊財物全數返還於被害人。
鳳山分局呼籲,看見他人財物切勿心起貪念,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並要記得離開時隨手檢查自己的財物是否全數帶齊,以免產生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