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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認為,節目內容明顯宣傳特定商品,違反《廣電法》相關規定,裁罰20萬元。
聯利媒體不服提告指出,柳燕只是針對參與來賓的生活困擾,將益生菌當作節目道具,提供閱聽眾生活資訊,並沒有在節目中呈現商品品牌;APP只是將當集資訊彙整放在APP,沒有任何導購連結,主張NCC裁罰無理由。
北高行認為,利用節目參與者推薦、說明產品有助睡眠、調整腸胃的功能,並介紹菌種、保存方式,刺激觀眾消費慾,並強調益生菌包裝字樣,已達可供辨識、特定商品的作用,且2019年間,聯利曾被罰60萬元,2年內再度違反同一規定,顯然出於故意,認為NCC裁罰最低罰鍰無違誤,依法有據,判聯利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