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公司化子法爭議未止 時力黨團嗆:別跑程序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日邀請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台鐵協商過程應更公開透明。(圖/產工提供)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日邀請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台鐵協商過程應更公開透明。(圖/產工提供)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針對近期台鐵公司化子法從預告期過短到內容影響員工權益的爭議,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日,邀請台灣鐵路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共同召開「台鐵子法影響甚鉅,誠信協商別跑程序」記者會,呼籲台鐵協商過程應更公開透明,並應確實依據勞基法規定及精神,訂定合理合法之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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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台鐵產工理事長王傑表示,昨(7)日交通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時表示「交通有請台鐵局找產工溝通,已給足工會意見表達時間」,根本是子虛烏有,交通部若真的希望進行實質溝通,就應邀請產業工會代表一起參與「公司化子法協商會議」與「台鐵公司推動會報」。

針對交通部長王國材昨日表示「台鐵員工若國定假日不出勤將讓營運永不安定」,台鐵產工認為勞工在國定假日的出勤同意權,是勞基法保障下不可打折的權利,而過去長年消極營運的管理方式,事實上才是員工人事不安定及公司亟需改革的本因,台鐵將合法行動扭曲,完全是預設立場、打擊全體員工士氣。

台鐵產工認為,公司化過程的黑箱作業才是造成員工恐慌、營運永不安定的關鍵,更讓許多員工萌生離退,譬如近期流出「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級表」草案,目前現行佐級人員薪點至多可達 430,但草案修正後此薪級表至多卻僅有 370,交通部黑箱、消極敷衍的態度處理留才方案,已造成台鐵員工極大的恐慌。

時力黨團副總召陳椒華針對預告期爭議指出,台鐵公司化子法公告時間僅短短 3 天,但行政院早在 2005 年即函示預告期不得少於 7 天、甚至在 2016 年改為不得少於 60 天,除非情況急迫、或者情況特殊,對此,交通部人事處長蔡英良備詢時表示,因草案沒有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台鐵企業工會全程參與,有相當長時間可表達意見,所以縮短公告期間。

陳椒華駁斥,考量鐵路員工各職種工作型態不同,若需充分討論與表達,短短 3 天並不充足;且行政院近期對公務員加班費、工時改制相關辦法,公告時間仍給予至少 14 日預告期給予社會各界表達意見。陳呼籲交通部應延長預告期,至少要 14 天,讓國人及台鐵同仁得以充分陳述意見,不要假民主,罔顧國人及員工權益。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則表示,這次公布的草案第 9 條恐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與第 39 條規定,勞基法是勞動權益的最低標準,然而該草案第 9 條要求,為了維持正常營運,繼續任用人員除了必須放棄國定假日休假的權利,還得依照台鐵的排班方式照常上班,草案實際上把已經是最低標準的勞基法進一步掏空。

邱顯智進一步說明,過去在實務上,台鐵及許多輪班制的國營事業,是用班表來處理同意假日挪移和排班的問題,也就是針對該年度或該月份給出挪移與排班同意。但現在卻打算透過子法規定一勞永逸,讓一次性的同意變成萬年同意,對於勞工同意權的影響,恐會造成史無前例的重大衝擊。

立委王婉諭也指出,子法牽涉諸多台鐵員工的權利義務,卻僅公告短短3天,儼然只是在跑行政流程,而非真的想要讓各界表達意見。王婉諭委員提醒台鐵局及交通部,此舉影響的不僅是這次公告的兩項草案,恐怕也會影響後續與企工、產工尋求共識的信任基礎,讓其他子法更難透過協商產生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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