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政府關注兒少困境 勿再犯「自殺高樓說」謬誤

▲兒權公約審查今(18)日落幕,36個民團與兒少共同呼籲政府關注兒少困境、勿再犯「自殺高樓說」謬誤。(圖/記者李琦瑋攝,2022.11.18)
▲兒權公約審查今(18)日落幕,36個民團與兒少共同呼籲政府關注兒少困境、勿再犯「自殺高樓說」謬誤。(圖/記者李琦瑋攝,2022.11.18)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18)日落幕,共發布72點結論性意見,36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兒約盟與兒少代表在場外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關注兒少困境、落實兒權保障,勿再犯「自殺高樓說」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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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近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第二場國家報告,會中心理健康司司長諶立中稱,「這十幾年因為台灣高樓的增加,導致很多青少年、青年衝動性跳樓來結束生命」,引發各界熱議。

對此,台少盟理事長兼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據衛福部全國自殺防治中心統計,12至17歲青少年「蓄意自傷」趨勢從2014年逐年攀升,在2019年達到歷史高峰,多達52位青少年離世。監察院110年調查報告顯示,學生自殺死亡原因雖難以單一歸因,但經分析其中以「憂鬱症」及「其他精神疾病」為大宗,「感情因素」及「學校適應」亦為關鍵因素。

林月琴呼籲衛福部「除了阻止青少年登上高樓,請關注他為何喘不過氣」,進行完整且詳細的死因調查,並依調查結果進行相應措施,積極改善青少年自殺的問題。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指出,兒童普遍壓力過大、休息睡眠不足,許多兒童遭受身心暴力、體罰、霸凌、言語羞辱或受威權高壓管理的苦悶等情形,才是教育部、衛福部、心理健康司應當關注的焦點。

他建議政府對所有青少年自殺事件展開死因回溯調查研究,調查應當要關注危險環境因素或結構性因素;政府在處理青少年自殺議題時,應當加強處理造成青少年情緒困擾的原因,例如兒少遭受身心壓力或課業壓力過重的問題,從源頭處理。 

兒少代表聞英佐提到,希望政府正視兒少課業壓力狀況,不要去脈絡化,將兒少自殺歸因個人因素,心理健康司司長可以思考未來怎麼進行兒少自殺預防工作,不要再說出傷害兒少的言論。

另外,林月琴呼籲政府正面回應兒少預算失衡問題、即刻成立「中央數據蒐集單位」;找出友善兒少申訴管道的方法,以安置機構申訴為例,即使目前有「機構內部申訴」、 「地方縣市政府外部機制」、「衛福部再申訴機制」等三層申訴機制,但因部分安置機構的權威性管教模式,使兒少仍不敢申訴,並非社家署所舉例的將申訴箱放在機構即可。

針對事故傷害防制。林月琴提到,死因回溯乃質性的個案研討,不是委外分析死亡數據可取代,建議以具有代表性的死亡案例,作為改善結構性問題的基點。

林月琴質疑,在會議中,官員回覆國際委員時,提及行政院已推動一系列通學道路環境的改善計畫,但相關的會議資料卻未曾對外公開,導致民間單位無從追蹤查核,究竟是有做卻隱形,還是根本就沒做。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指出,政府對於LGBTI兒少數據的缺乏,導致在政策上未能回應其需求,建議政府研究調查,實際了解LGBTI兒少的生活狀況,並在政策研擬的過程中,納入包含LGBTI等弱勢兒少的主體意見。

陳志遠呼籲,體罰、霸凌、言語羞辱等身心暴力,不論程度,都不可接受,都應被禁止;處理不適任教師時,重點在於老師的行為嚴重程度,不能要求家長或孩子證明自己受到嚴重傷害;應以法律明定禁止家內體罰,刪除民法家長懲戒權規定,或調整為保護、教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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