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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要去跟學校建議,暖氣設備應該分10年承擔?」原PO分析,假設暖氣設備使用壽命有10年,但是自己女兒最多只會待3年就要離開,「付1/3的費用我覺得很合理,但要我一次買單,我感覺有被學校強迫消費,雖然不缺這筆錢,但我總是感覺吃虧了」。
原PO甚至還提到,在9月初剛開學時,每位家長才剛贊助過1萬8千元,更新視聽室裝潢,沒想到過2個月,又發來樂捐單,不禁讓她感嘆「總不能學校要買什麼,就一直要家長買單啊!」
遭遇曝光後,立刻讓其他網友紛紛驚嘆「這是什麼貴族幼稚園」、「這經營模式太強,先收家長學費,然後要買什麼東西再發樂捐單就好,東西還要歸學校,這麼好賺」、「這什麼家庭,1萬5金額還不大?1500我都得考慮一下」、「15000真的太多了,是每個小朋友都配一台嗎」、「把每位家長當作校董喔?有給你們股份嗎」。(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