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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隨後解釋,自己目前租屋處有包水電,但入住前不知道會跟房東同住,「但是當初合約並沒有提到這點,而且我也不是很誇張的洗到一個小時之類,房東租時不就該考量到這些嗎?現在卻反過來跟我說要多收錢大家覺得合理?」
貼文曝光隨即引起租屋族關注,一派人力挺原PO「當然不合理,當初合約並沒有載明的話就沒辦法因此要求額外的收費」、「我自己也是30-40分鐘,覺得洗澡蠻合理的,因為這樣多收費有點不太能接受,何況水費也沒有很貴吧」、「女生頭髮這麼長,又碰上冬天,洗澡40分鐘不是很正常嗎?」;但也有部分人站在房東角度回應「水費雖便宜,但瓦斯、天然氣冬天會很燒錢的」、「多收費的確不合理,能理解房東的感受」。(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