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地雷渥太華條約 中美各有盤算都不加入

▲美軍M18A1 闊刀人員殺傷地雷(Claymore),共軍也使用仿製品。(圖/美國陸軍)
▲美軍M18A1 闊刀人員殺傷地雷(Claymore),共軍也使用仿製品。(圖/美國陸軍)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美國拜登政府去年底宣布第8批對台軍售案,宣布出售「火山陸上機動布雷系統」(Volcano Anti-Tank systems),總額1.8億美元,在進行「知會國會」程序後,可望在1個月後正式生效。這是我國2014年全面移除金門地雷後,國軍再度引進地雷這項爭議性武器。事實上,我國的主要盟友美國,主要敵國中國也都未簽署禁止使用與儲存人員殺傷雷的《渥太華條約》,各有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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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已故黛安娜王妃(Princess Diana)生前致力宣導禁用地雷,並間接促成國際禁用地雷公約草案在1997年問世,同年底簽署,1999年3月生效。《渥太華條約》條約正式宣布禁止使用、儲存、生產和轉讓具對人員殺傷力的地雷,及銷毀、完全禁止一切殺傷地雷,如今公約已有 160 多個締約國,我國也承認《渥太華條約》,禁止使用、儲存、生產與轉讓殺傷人員地雷。

不過,美國並未加入《渥太華條約》,主因是美國考量朝鮮半島的局勢。去(2022)年6月,美國白宮發佈聲明指出,拜登政府對美國地雷政策進行重大調整,美軍將在全球範圍內禁止使用殺傷人員地雷,但朝鮮半島除外。

美國目前儲存300萬枚地雷,為了防止北韓部隊南侵,美國與南韓在北緯38度線附近布設地雷,數量超過100萬枚。美國將銷毀部署在朝鮮半島以外的地雷。

中國也並未加入《渥太華條約》,在1969年中蘇珍寶島事件,共軍用地雷阻礙蘇聯戰車前進,被共軍視為阻礙敵軍入侵的武器。在美國與俄國都不加入條約的情況下,中國也不加入。中國則是多次以觀察員參加公約締約國年會,並致力於移除1979年中越戰爭後布下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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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