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2死落跑 警方3小時火速逮人

▲闖紅燈2死落跑! 警方3小時逮人(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闖紅燈2死落跑! 警方3小時逮人(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中市東區於昨(15)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一輛自小客車闖紅燈後撞倒2輛綠燈直行的機車,造成2死1重傷的悲劇,而肇事的自小客車駕駛於案發後竟棄車逃逸,經警三分局積極追查,於案發後3小時將肇逃的劉姓駕駛查緝到案,將於釐清整起事故發生過程後,依法移送偵辦。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闖紅燈2死落跑! 警方3小時逮人(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闖紅燈2死落跑! 警方3小時逮人(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這起車禍發生在15日19時26分許,劉姓男子(63年次) 駕駛自小客車沿東區東光園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行經振興路與東光園路口時未依號誌指示闖紅燈,與連姓姊妹(駕駛74年次、乘客73年次)騎乘之重機車及葉姓男子(47年次)騎乘之重機車發生碰撞,並往前滑行波及停於路旁停車格內之自小客車,遭撞之葉姓男子於現場即無生命跡象,而連姓女騎士經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至於連女的姊姊左腳骨折目前尚在醫院治療中。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獲報後迅速派員到場處理,但到場時肇事的劉姓男子已棄車離去,警方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循線積極查緝劉男行跡,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即在劉男友人位於烏日區的住處緝獲劉男到案。劉男到案後警方依規定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檢測,檢測結果為無酒精反應,對於劉男涉刑事責任部分,將積極查處依法從嚴究辦。


分局長楊川呼籲,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涉犯刑責,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更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駕車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皆應撥打110報案,切勿逕自離開。另外,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千萬別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開玩笑,警方將持續強力執法打擊酒駕,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