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不等於缺水 水利局:建再生水廠確保產業用水無虞

▲目前南高雄已建置鳳山及臨海2座再生水廠,每日供應7.8萬噸再生水給臨海工業區;為因應未來北高雄產業進駐需求。(圖/高市府水利局提供)
▲目前南高雄已建置鳳山及臨海2座再生水廠,每日供應7.8萬噸再生水給臨海工業區;為因應未來北高雄產業進駐需求。(圖/高市府水利局提供)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針對今(4)日議員質疑產業建置再生水廠是因高雄缺水,高雄市府水利局表示,建置再生水廠,是因為產業發展考量環保法規、使用綠色能源等條件,必須使用再生水,才能符合國際規範,不能與缺水畫上等號;多元水源開發再生水,能確保產業用水無虞。議長康裕成也認為,提升再生水產量將是城市進步的指標,再生水不應和缺水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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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議會今天審議水利局雜項收入,預算數為6億6370萬元,議員陳美雅議員關切再生水收益、再生水量是否充分被運用,質疑以市府規劃117年再生水總量才能達17.8萬噸,產業投資設廠恐面臨水源不足窘境。

根據水利局統計,目前南高雄已建置鳳山及臨海2座再生水廠,每日供應7.8萬噸再生水給臨海工業區;為因應未來北高雄產業進駐需求,水利局現已辦理北高雄再生水計畫,預計橋頭再生水115年供應每日3萬噸,楠梓再生水116~117年供應每日7萬噸,確保供產業再生水無虞。

水利局指出,再生水係提供產業用水使用,可針對產業(如台積電等)需求客製化,有助於在高雄產業轉型階段,強化科技大廠招商條件,另外,使用再生水,將會讓高雄水資源運用更為多元,不但不會排擠民生用水、農業用水,亦可穩定供應高雄地區產業用水,使高雄市成為水資源穩定供應的模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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