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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發出後引起眾人討論,部分人認為該給,不過給的初衷略有不同。一派認為孝敬父母為天經地義「固定給一萬,賺太少是我的問題,孝敬父母是我該做的」、「應該給,孝順父母天經地義,給多少就看個人能力」;一派則是以現實考量「孝親費歸孝親費,分攤家用歸分攤家用大家要分清楚欸」、「我家是要給收入的1/10但因為住家裡,所以就當作房租了」、「我爸媽養大我大概110萬,我是打算像還貸款那樣一個一個月還,還完就兩不相欠」。
部分人認為養兒防老是過時觀念,父母不應將孝親費視為理所當然「一些歐美的觀念就是,小孩不能決定自己要不要出生,把小孩好好地養大成人是父母的義務,那不是恩惠」、「孝親費要主動給才有意義,個人目前是沒打算給,有餘裕再說」、「不住家裡的合理數字是0,越年輕的錢越貴,給父母直接大幅貶值(除非他們是投資奇才)」、「完全不該給孝親費。 小孩要不要生下來是當初父母決定的,不是我決定的」,更有人實算數字「孝親費概念真的笑死人,家長養小孩頂多到20年成年左右,反過來要求子女養他3、40年甚至更多」。(編輯:李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