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放寬 中市交通局:搭乘大眾運輸仍應戴口罩

▲中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駕駛及乘客於車上應依照規定佩戴口罩(圖/交通局提供2023.2.24)
▲中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駕駛及乘客於車上應依照規定佩戴口罩(圖/交通局提供2023.2.24)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放寬室內戴口罩政策,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仍須全程戴口罩,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搭乘捷運、公車、計程車等大眾運輸工具,駕駛及乘客於車上應依照規定佩戴口罩,乘客未戴口罩如經勸導不願配合者,駕駛可予以拒載,主管機關並得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呼籲民眾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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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新冠肺炎疫情趨緩,除了戶外不用戴口罩,中央進一步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但於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等仍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因應大眾運輸具人潮流動量較大,且服務對象不特定等特性,為降低病毒傳播風險,民眾進入公共運輸場站的付費區需要佩戴口罩,但車站大廳等屬於自主決定範圍。


葉昭甫說,民眾搭乘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包括公車、捷運、傳統小黃、多元化計程車或小黃公車等各式計程車,為保護駕駛及乘客安全,交通局在台中市各主要車站持續宣導,要求乘客及駕駛都應該依規定佩戴口罩,計程車駕駛不論在有無載客狀態下,於計程車排班區或路上巡迴攬客行駛時,都應保持戴口罩,公車、計程車駕駛人也要加強消毒清潔車內環境及設備,共同做好防疫衛生工作。


「乘客若不戴口罩,駕駛可以拒載」交通局強調,防疫不能鬆懈,民眾搭乘大眾運輸運具除了務必全程佩戴口罩,車上也禁止飲食,並盡量少交談,乘客若未戴口罩或在車上飲食,經勸導不聽者,將依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以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葉昭甫指出,國內民生活動陸續擺脫疫情困擾,觀光產業發展、消費商機逐漸恢復疫情前活絡,吸引海內外遊客到訪台中,台中市大眾運輸提供舒適便捷的環境,捷運、公車、計程車與公共自行車等大眾運具已做好萬全準備,迎接疫後新生活,歡迎全國及世界各地的遊客到台中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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