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全動法》修法預告違反法規命令 藍委要求撤回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正《全動法》引發爭議,林為洲今召開記者會痛批國防部,預告期14天違反法規命令,並要求撤回。(圖/林為洲辦公室提供)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正《全動法》引發爭議,林為洲今召開記者會痛批國防部,預告期14天違反法規命令,並要求撤回。(圖/林為洲辦公室提供)

記者翁子竣/台北報導

國防部今年2月21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引發爭議,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國防部修法預告期14天,已違反法規命令,縮短預告天數未載明理由。林為洲質疑國防部,到底懂不懂法規命令,依法行政有那麼嗎?要求撤回預公告,並至少滿足60天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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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今召開「民主不是吃素的!《全動法》違反法規命令必須撤回預公告」記者會表示,國防部預公告《全動法》的公告中,是依據行政院秘書長2016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但有沒有依據函文內容辦理?函文指出,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除非有「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或者「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

林為洲質疑,在這2個條件下,才可以縮短60日的規定,但國防部預告的《全動法》,有符合縮短天數的規定嗎?國防部的理由寫道:「係為完備動員緊急應變機制,保障人民權益及維護國家安全。」

對此,林為洲痛批,這理由有符合急迫性或者是特殊性?如果國防部有情報顯示,解放軍明天就要打來了,或者下個月就要打來了,或許符合「急迫性」,縮短成7天都可以接受,但是有嗎?解放軍明天有要打來?專家學者還示警,勞保破產比解放軍攻台還快。

林為洲提到,「黑尿症」要納入罕見疾病,預公告期竟然要花60天?人命關天的要60天,非關人命的只要14天?另外,「國外牙醫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臨床實作適應訓練辦法」,這個幫波波醫師開大門的辦法,預告期也是60天,代表民進黨只是要應付波波醫師家庭,同樣都沒有急迫性,根本在騙波波醫師家庭選票。

最後,林為洲進一步要求,《全動法》必須要撤回預公告,只要不是撤回預公告,就代表原預公告持續有效,撤回可再重新公告以滿足60天預告期,「再走一次流程,有那麼難嗎?承認自己錯了撤回公告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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