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副總酒駕找妻頂包!夫妻獲緩起訴 需繳國庫23.5萬元

▲國泰世華銀行副總鄧崇儀日前在北市大安區酒駕肇事,北檢今(15)日給予夫妻倆緩起訴處分,條件是2人支付公庫23萬5000元,而鄧妻則需上法治教育課。(圖/翻攝畫面)
▲國泰世華銀行副總鄧崇儀日前在北市大安區酒駕肇事,北檢今(15)日給予夫妻倆緩起訴處分,條件是2人支付公庫23萬5000元,而鄧妻則需上法治教育課。(圖/翻攝畫面)

記者孫唯容/台北報導

國泰世華銀行副總鄧崇儀日前在北市大安區酒駕肇事,事後還要求坐在副駕駛的妻子出面頂包,警方到場後鄧妻表明自己是駕駛,不料卻遭對方揭穿「駕駛為男性」,經調閱監視器,確定駕駛為鄧崇儀,夫妻雙雙遭送辦。北檢今(15)日給予夫妻倆緩起訴處分,條件是2人支付公庫23萬5000元,而鄧妻則需上法治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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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3月5日晚上9時許,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金山南路口發生自小客車碰撞事故,警方到場進行酒測,其中廖女出面表示是自己開的車,員警準備對其酒測,不料對方舉報駕駛應為男性。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確認廖女是從副駕駛座下車,真正的駕駛是在一旁的鄧崇儀,對其進行酒測後,酒測值達0.9,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而該頂替的廖女也因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刑責遭法辦。

據了解,鄧崇儀是國泰金控常務董事,從研究所畢業即進入國泰體系工作,服務長達20多年。事後國泰金控回應,暫停鄧崇儀發言人職務,改由國泰金財務長陳晏如接任。

台北地檢署考量鄧崇儀和妻子坦承犯行,兩人也無前科,給予緩起訴處分,鄧崇儀應支付公庫13萬5000元,鄧妻應繳庫10萬元,另須接受1堂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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