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解法官意思!法警錯放槍砲通緝犯回家 桃園地院道歉了

▲桃園地院一名法警因誤會法官意思,將蘇姓通緝犯釋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地院一名法警因誤會法官意思,將蘇姓通緝犯釋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蘇姓男子(25歲),日前因槍砲案件遭通緝,經警方調查,順利於3月間將他逮捕歸案,並送往潭北分監執行,不料今(11)日上午桃園地院開庭結束後,法警竟搞烏龍,直接將蘇男釋放,所幸警方獲報後,在1小時後於龜山迴龍處江蘇男帶回,後續將依相關規定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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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天上午庭訊結束,承審法官諭知「撤銷通緝」,但提解法警卻誤會法官意思,錯放蘇男離開,院方得知後,立刻通報桃園警分局,經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約1小時後,便在蘇男女友的住處將人帶回法院,隨後解還台北分監。

稍早桃園地院表示,對於本件提解人犯之疏失,造成社會不安,深感抱歉,未來將持續加強法警同仁教育訓練,至於當事法警疏失懲處部分,會再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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