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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每年有約36萬人因為要照顧家人而離開職場。很多必須工作而無法自行照顧的家庭,會選擇聘用外籍看護工來照顧家人,但他們常常會遇到「無法遞補移工」的空窗期,而且這段期間可能最長可達三、四個月,才能申請新的移工來照顧家人。
洪申翰說:「這段期間,誰來照顧?就是個大問題。這種因法規造成的空窗期,讓部分家庭成員只能辭職,或是不惜違法去找非法移工。」因此,他認為這次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案,大幅縮短看護移工遞補的空窗期。不但能解決長照家庭、雇主的困境,也考量移工的權益。「無論是看護移工失聯、轉換雇主、原移工還沒有新雇主接續聘前,都讓原本綁住雇主遞補移工的《就業服務法》58條可以鬆綁,讓原訂的2至3個月等待期限,都調降為1個月! 這次大幅縮短空窗期,這是雇主、長照家庭,以及移工的共識與期待,也很高興,今天能夠順利三讀通過。」
洪申翰指出,在台灣已經邁入高齡化的社會,家庭和年輕人顧老的需求只會越來越多,這次修法是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