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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基本上當日會議就電話行銷這部分達成2大共識,包括當客戶簽契約時,如在信用卡契約書上面若有加註可能做類似商品行銷時,必須經當事人同意。此外,現在雖然已有電話行銷規範,但莊琇媛指出,已要求銀行精進電話行銷話術,讓客戶清楚表達是否願意接到這電話,避免造成客戶困擾。
不過,立委認為即便拒絕,還是會接到行銷電話,應該要訂定罰則,對此,莊琇媛說,客戶接到電話可明確拒絕,除明確表達不要再接到這電話之外,金管會也已要求金融機構,若客戶說不要再接到行銷電話,內部系統就要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