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丈夫家暴又外遇!高雄女花50萬買凶殺夫 更一審判20年原因曝

▲高雄市一名杜姓婦人,因不滿丈夫家暴加上外遇,遂花50萬元請楊姓男子雇傭2名少年殺人。(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雄市一名杜姓婦人,因不滿丈夫家暴加上外遇,遂花50萬元請楊姓男子雇傭2名少年殺人。(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杜姓婦人,因不滿丈夫家暴加上外遇,遂花50萬元請楊姓男子雇傭2名少年殺人,案經審理,高雄高分院判處杜婦無期徒刑,但上訴最高法院後,更一審考量其常遭家暴,故改判20年徒刑定讞,動手少年則移請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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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2021年4月4日上午,杜婦與結婚多年的曾姓丈夫發生衝突,杜婦情緒低落之下,又想起丈夫除了外遇還屢屢家暴,憤而找到楊男表示,丈夫有100萬元保險金,若事成可以提供50萬元做為代價,楊男答應後,隨即指示余姓及王姓行兇,並拿出其中30萬讓2人平分。

▲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等罪判處陳粹鑾10年5月。(圖/翻攝自google map)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杜婦20年,楊男則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圖/翻攝自google map)
同月19日,余男、王男埋伏在曾男回家路上,待其出現後,立刻持西瓜刀狠砍曾男頸部,導致他失血過多身亡;案件審理期間,杜婦與楊男皆否認犯行,並將過錯推給2名少年,但法官根據相關資料,發現杜婦曾騎車載著余男勘查地形,亦出示丈夫照片方便其辨認,因此依殺人罪判杜婦20年,楊男則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杜婦一度認罪,隨後又否認犯行,至今仍未和死者家屬和解,因此依法加重判處無期徒刑;日前最高法院撤銷原判發回更審,法院考量杜婦為家暴受害者,且犯罪手段也非極端殘虐,故改判楊、杜2人20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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